江南jn体育官方网站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:物权制度
江南jn体育官方网站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:物权制度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:物权制度,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结束,现在已经进入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,在这一个时间段里需要我们一点一点去积累的。为此,今天为大家分享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:物权制度,希望能帮助各位小伙伴2019年一级建造师备考。
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种类。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(不动产或动产)所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
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所有权。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。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;宅基地和自留地、自留山,属于农民集体所有。
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查的是土地所有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。选项B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可达70年。选项C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选项D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,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,不是土地使用人。
【2016年试题】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登记,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丙,关于各方权利的说法,正确的是()。
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。选项A,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,不强制要求登记。选项B,没有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须经地役权人同意。选项C,正确的说法应为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,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,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。选项B和选项D,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,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,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。故在这里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用经甲同意。
(一房二卖的案例)甲继承了一套房屋jn江南中国,在办理产权登记前以一纸协议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。自己办理产权登记后,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。
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,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因此,甲与乙,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均有效。
『答案解析』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保护。物权受到侵害的,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、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途径解决。造成权利人损害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,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。
1.在本例中,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已签订,且符合法律的规定,所以合同签订时合同生效。但由于未进行登记,则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物权还尚未设立。这是本案的关键所在。
2.土地局以改变土地规划为由,要求交回土地,在这种情况下的处理,主要看建设用地受让方能否按新的规划要求使用土地,如可以,则办理登记。如不能使用,则解除合同(解除合同的前提是承认合同是有效的),由土地管理部门给以赔偿。